各学院:
根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“关于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项目批准通知”的有关要求,现就2025年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计划书填报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填报流程
负责人登录科学基金网络信息系统(//grants.nsfc.gov.cn),查阅批准通知及相关文件,按项目计划书填报说明的要求认真填写,填写完成后上报依托单位审核。经科研处和基金委审核通过后,负责人打印纸质版项目计划书,签字后由科研秘书统一报送科研处。
二、直接经费预算表及预算说明书的注意事项
(一)直接费用预算表中,设备费、劳务费、业务费与申请书相比不能调增。
(二)不需要列支间接经费及其他经费。
(三)预算说明书的填写
1.设备费:是指在项目实施过程中购置或试制专用仪器设备,对现有仪器设备进行升级改造,以及租赁外单位仪器设备而发生的费用。计算类仪器设备和软件工具可在设备费科目列支。应当严格控制设备购置,鼓励开放共享、自主研制、租赁专用仪器设备以及对现有仪器设备进行升级改造,避免重复购置。
2.业务费:是指项目实施过程中消耗的各种材料、辅助材料等低值易耗品的采购、运输、装卸、整理等费用,发生的测试化验加工、燃料动力、出版/文献/信息传播/知识产权事务、会议/差旅/国际合作交流等费用,以及其他相关支出。
3.劳务费:是指在项目实施过程中支付给参与项目研究的研究生、博士后、访问学者以及项目聘用的研究人员、科研辅助人员等的劳务性费用,以及支付给临时聘请的咨询专家的费用等。
项目聘用人员的劳务费开支标准,参照当地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从业人员平均工资水平,根据其在项目研究中承担的工作任务确定,其由单位缴纳的社会保险补助、住房公积金等纳入劳务费科目列支。
支付给临时聘请的咨询专家的费用,不得支付给参与本项目及所属课题研究和管理的相关人员,其管理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。
三、填写报告正文要求
1.在批准通知中,凡是“修改意见”无具体内容的,填“研究内容和研究目标按照申请书执行”;如在“修改意见”有具体内容的,按要求调整研究内容和研究目标。
2.自本年度起,计划书明确要求“本项目研究形成的代表性论文中,发表在我国科技期刊上的将占20%以上”。
四、项目计划书提交
1.电子版:9月3日(周三)16:00之前在线提交。
2.纸质版:9月12日(周五)16:00之前以学院为单位统一交科研处。
五、注意事项:
1.在学校和基金委审核之后再双面打印,A4纸张双面打印,一式两份,不需另外包装铜版纸封面。注意水印清晰,封面页版本号应与电子版版本号一致。
2.计划书上签名和盖章处日期填写:2025年9月16日。
3.其中两份计划书后面还需提交申请书中最后两页,即《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请人和参与者承诺书》并签字,《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请单位承诺书》,放在计划书后面一起装订。有合作单位的还需加盖合作单位公章(请提前办理)。
联系人:科研处徐老师,28865132,行政楼608。
科研处
2025年8月30日
Copyright © 2020 All Rights Reserved
地址:杭州师范大学仓前校区慎园15号楼
邮编:311121 电话:0571-28865333
浙ICP备11056902号
版权所有 © 杭州师范大学色花堂
技术支持:亿校云